经常问的问题
谁是犯罪受害者?
犯罪的受害者是谁向受到他人犯罪的人。如果犯罪被害人是未满18岁去世,无行为能力或不称职的,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或代表楼盘也可以考虑受害者。例如,一宗凶杀案受害者的未亡配偶可考虑根据法律的罪行的受害者。
什么是我作为一名犯罪被害人的权利,如果我报警?
在DC中,刑事被害人有权向特定的法律权利的开始与犯罪调查,允许在以后作见证刑事案件的参与,并允许法律代表与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说话时。这些权利使犯罪的受害者有一个独立的声音,可以在整个刑事案件来表示。
根据犯罪受害者权利法,犯罪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对他们的犯罪下列权利:
- 有权受到保护,免受被告
- 有权参与对他们犯下罪行的任何公开法庭诉讼的通知
- 参加涉及作案的任何公开法庭诉讼的权利
- 如果被告人已被释放或逃脱通知的权利
- 与代表政府的检方律师讨论案情的权利
- 该恢复原状,并通知到归还权权
- 有权要求法庭采取行动,在合理的时间内发生
- 正确与公平,尊重和隐私权被处理
- 有权通知任何辩诉交易或在案件延期起诉协议
- 有权根据本条的权利1990年(42 USC 10607(C))的权利和赔偿法案并为受害者办公室提供的联系信息通知并在受害者第503(c)中所描述的服务司法部的人权监察员
DC的犯罪受害人权利法案 (§23-1901)也提供“是哥伦比亚特区的官员或雇员从事侦查,调查或犯罪或司法程序起诉应当看到的是受害者自己最大的努力犯罪被给予他们的权利“。
犯罪的受害者权利的律师将能够解释这些权利如何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
难道我即使我没有跟警察犯罪的受害者?
YES。您可能还需要服务,帮助您与您遇到的犯罪的效果。犯罪可以将所有不同类型的并且既可以是暴力和非暴力。你可能是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如跟踪,家庭暴力,虐待,杀人,殴打,抢劫,或非暴力犯罪,如盗窃,纵火,欺诈或身份盗窃。你不需要为了获得援助,你可能有任何其他需要向警方报案。